为充分发挥科技中心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科研人员,确保科技中心的高效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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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本章程由科技创新中心委员会、学校领导和全体科研人员共同签署并生效。 -
第二章 组织原则
本章程所规定的组织和活动,由科技创新中心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策划、执行和监督。 -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科技发展中心由科技创新中心委员会组成,包括科技创新中心部(管理部分)、科技创新中心部的各部门和科技创新中心部的分院。 -
第四章 职责与分工
根据科技创新中心的实际情况,科技创新中心部设有多部门,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开发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的技术研发工作;
- 信息化建设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 科研创新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科研创新工作的开展;
- 人才培养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科研人员的培养与培养工作;
- 宣传推广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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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管理制度
本章程规定了科技创新中心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评估科技创新中心的工作情况;
- 人员的定期培训与考核;
- 资金的科学使用与管理;
- 管理与监督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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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方式
科技发展中心的管理方式采用信息化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科技创新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同时注重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 -
第七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科技发展中心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进行,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中心的设备、人员、科研项目的建设与维护,同时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与的认可。 -
第八章 管理权限
科技发展中心的管理权限由科技创新中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权限如下:- 技术开发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的技术研发工作;
- 信息化建设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 科研创新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科研创新工作的开展;
- 人才培养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科研人员的培养与培养工作;
- 宣传推广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科研成果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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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开沟通
科技发展中心对外的信息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开,所有人员如需了解科技创新中心的动态,可以通过科技创新中心网站或 contacting科技创新中心委员会获得详细信息。 -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自本章通过之日起生效。





